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年初控告一家玉瓷科技公司侵犯姓名权和肖像权,未经许可擅自进行商业宣传,制造莫言代言的广告形象。5月底,法院判该企业需删除有关侵权资讯、刊登道歉信,并赔偿共210万人民币(约人民币955万元)。
这是莫言获得诺贝尔奖后的第一个官司,也创下了中国名人被侵权案的赔偿金额新纪录。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法院,莫言是具有重要社会影响力的作家,在影片中呈现的形象缺乏公信力与判断力,对莫言的社会形象造成较大损害。
「好心被雷亲」
据悉,莫言受居住社区的职员所托,抄写一首诗词赠送,之后更签了一本书。没想到一时的好心之举反遭到利用,被人拿去侵权牟利。
该企业侵权行为导致不知情民众误认为莫言「代言」产品品质低,甚至与违法情形相关,客观上已严重影响莫言的社会形象,导致社会评价低落。更有人称自己因为莫言的关系,投资数十万人民币,最后一个商品也没有卖出。
莫言善意签名给社区职员,最后反被用来假冒代言商品。(图片取自网路)从2018年12月,中国网路上出现大量与「莫言」相关的广告代言影片及图文照片,多次提及莫言姓名,称莫言使用了该企业产品。
莫言的律师刘汝中判决前表示,由于莫言之前从未参与过任何产品的代言,所以莫言要求的经济损失6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建议法院参考其他名人产品代言的价格进行参考。
据悉,曾有两家企业向莫言提出代言合作,邀约费均超过600万人民币,而据媒体公开报导,韩寒2年的商业代言费是1200万人民币。